【春运进行时】一路上有你守护,真好!****** 春运,承载着异地游子对阖家团圆、平安祥和的期盼。作为疫情防控新阶段下首个春运,今年的返乡路注定与以往不同。据交通运输部消息,春运期间客流总量预计达20.95亿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99.5%。
热闹起来的车站,人头攒动的大厅,有这样一群人围绕在旅客身边,默默守护他们的返乡路。
今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 至2月15日结束 共40天(新华社记者 毛思倩 摄)
“您能听到吗?坚持住啊!”
1月7日10时13分,河南郑州火车站西广场,在众多旅客踏上归途时,一名年轻男子突然口吐白沫晕倒在地。见状,一旁的志愿者迅速开展急救。
“血压117/70,脉搏68……”急救中,医护人员扶着男子头部,按压人中穴,并清理口中白沫,另一名医护人员则测量他的各项体征,不停呼唤意识。3分钟后,男子渐渐清醒,120急救车也抵达现场。
对倒地旅客进行救治(来源:郑州广播电视台)
原来,现场参与急救的志愿者是郑州市中医院的医护人员,事发时他们正在附近为旅客宣传急救知识、免费测量血压。医护人员表示,患者倒地时出现了牙关紧闭、四肢抽搐的情况,初步判断为癫痫的急性发作,因此采用了检测呼吸、检测心跳等方式进行急救。幸运的是,男子最终恢复了意识。
“一边赶路一边处理事情,包丢了都没发现!”
1月7日,乘坐飞机从天津飞往广州的吴先生拿着自己在春运途中丢失的挎包,再三向乘务员表示感谢。“我一边赶路一边处理事情,包丢了都没发现,多亏了你们,追到候机楼给我送来!”
吴先生找回挎包(来源:北方网)
随着春节临近,民航运输业已进入客流高峰期。当天,天津航空GS7895抵达广州后,乘务员正在进行清舱工作,忽然发现一只遗失在座椅上的男士挎包和一个水杯。包内有1万多元现金、两部手机、若干证件等。
“为不耽误旅客行程,我们立刻奔向廊桥寻找失主。”乘务员小苏说,经过寻找,终于联系到失主吴先生,并将物品归还。直到拿到失物,吴先生都没反应过来,自己随身的挎包被遗忘在了飞机上。
当面清点现金和贵重物品后,吴先生激动地说:“如果这些丢了,可耽误大事了!”
“幸亏有你,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补救!”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几抹靓色格外显眼。在湖南祁阳火车站内,随处可见身着红色、绿色马甲的志愿者,他们中很多都是连续几年参与志愿活动的“老兵”。
唐荣就是其中之一,今年是她第三次参加春节志愿者服务。一早,她就和队友赶到高铁站,迎接第一波返乡旅客。
在拥挤的人群中,石女士有些慌乱,当听到到站广播后她急忙下车,可走到站台前才发现自己下错了站,此时的车门已缓缓关闭。
焦急无助的石女士进入了唐荣视野。唐荣了解情况后,带她第一时间向车站工作人员反映,核验乘车证明后,石女士被安排乘坐就近的一趟列车,继续前往目的地。
“幸亏有你,要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补救!”临上车时,石女士再三向唐荣表示感谢。
“做志愿者其实很累,但旅客的一句感谢,足以支撑我坚持下去。”在完成了本趟列车的志愿服务后,唐荣静静等候着下一趟进站的列车。
策划:李方舟
整理:董大正
资料:新华社、央广网、红网、北方网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